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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中学生被围殴,校园暴力屡禁不止,该如何让霸凌者收手

2024-10-11 20:35 来源:冷丁网 点击:

女中学生被围殴,校园暴力屡禁不止,该如何让霸凌者收手

校园暴力频频发生,9月7日,陕西渭南大荔城关初级中学一名女生在楼道被几名女生殴打侮辱;9月11日山东聊城一十二岁女生因琐事被十几人进行殴打;9月15日湖北黄石市阳新一位女生被同校同学殴打,校园暴力为何屡禁不止,怎么才能让这些霸凌者收手?

女生被逼下跪遭多人殴打

2022年9月15日,湖北黄石市阳新三溪中学一名女生被同校的同学殴打,从顶端新闻发布的视频显示,该女生被多名女学生拳打脚踢,被逼下跪求饶,画面极其让人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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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网络消息,被打女生成绩优异,经常被老师表扬。而打人的学生学习不好,时常被老师批评。什么时候学习好也能成为被打的理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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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未成年人被行拘,校长被免职

目前,公安机关已将打人的学生伍某某(已满14周岁)、明某某(不满16周岁)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其他不满14周岁的打人的学生及其监护人依法予以训诫,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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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溪中学校长被给予免职处理,分管负责人、班主任被给予记过处分。您认为校长和班主任应当对校园霸凌负责吗?欢迎在评论区留下您精彩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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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凌者的责任

“看见校园霸凌”的网络调查,参与调查的3万多被调查者中,超过1/2的人表示经历过校园欺凌,其中有1/4的调查者霸凌过别人。校园霸凌者往往都是还未成年,但未成年并不能成霸凌者的挡箭牌,也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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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责任

不满八周岁的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霸凌者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造成受害者财产和人身的损失的应该由他们的监护人承担责任;如果欺凌者是成年人,应由欺凌者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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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责任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25条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因此只要年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也是要承担责任的,在本案中伍某某(已满14周岁)、明某某(不满16周岁)因此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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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的对部分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可见未成年犯罪也是要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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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霸凌情可能触犯以下罪名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重伤罪、非法拘禁罪、侮辱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强奸罪,如果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应当承担责任,满12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也要其中部分承担刑事责任

写在最后

“未成年”不是可以实施违法犯罪的挡箭牌,霸凌的未成年人如果构成犯罪的,也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光明前程将就此断送。愿孩子们都可以在健康、安全的环境下学习、成长,愿校园霸凌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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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樊帆 工作单位:盈科律师事务所王贝贝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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