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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彩礼如何退还?

2024-12-20 19:29 来源:冷丁网 点击:

夫妻离婚彩礼如何退还?

一、夫妻离婚彩礼如何退还?

夫妻离婚彩礼一般由双方协议退还。若协议不成的,主张返还的一方,可提供证据证明存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之一,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返还。

夫妻离婚彩礼如何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再婚夫妻离婚债务如何偿还

《民法典》规定再婚夫妻离婚债务若是共同债务的,应当共同偿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应当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应当约定各自承担的份额。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个人债务应当由个人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离婚时彩礼钱怎样判?

离婚时彩礼钱的判法:若一方主张返还,且确实存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等情形之一,法院应予以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