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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内保外贷”?

2024-08-20 06:09 来源:冷丁网 点击:

什么是“内保外贷”?

2023年中秋国庆双节之前最大的瓜,莫过于恒大许家印的被抓。近日,中国恒大在港交所发布了一则公告,宣布公司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主席许家印因涉嫌违法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

媒体据恒大财报显示,截至2023年6月,中国恒大负债总额2.39万亿元,剔除合约负债6039.8亿元后,为1.78万亿元。截至2023年6月,中国恒大营收为1281.8亿元,净亏损合计392.5亿元。

关于许家印被抓的原因,网上各路大神的分析有很多。其中提到的原因之一是已知的恒大190亿美元(1400亿人民币)海外债券,美国法律有管辖权。这些债券是“内保外贷”模式,国内银行进行了担保,恒大不还,国内的银行得连带来还。但具体许涉嫌的罪名,暂时还不得而知。

那么,究竟什么是内保外贷呢?

根据《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中的定义,内保外贷是指担保人注册地在境内,债务人和债权人注册地均在境外的跨境担保,相应地,外保内贷是指担保人注册地在境外,债务人和债权人注册地均在境内的跨境担保。《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14]29号)明确跨境担保是指担保人向债权人书面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承诺按照担保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付款义务并可能产生资金跨境收付或资产所有权跨境转移等国际收支交易的担保行为。

担保人指某银行境内银行,被担保人是境外企业,受益人就是指提供授信的机构,即离岸中心,反担保人就是被担保人的国内母公司,或者具有其他担保资质的企业或者机构。

根据《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简称“29号文”)第6、9条的规定:外汇局对内保外贷实行登记管理制。若担保主体为银行的,由银行通过数据接口程序或其他方式向外汇局报送内保外贷业务相关数据;若担保主体为非银行机构的,应在签订担保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内保外贷签约登记手续。担保合同主要条款发生变更的,还应当办理内保外贷签约变更登记手续。非银行机构办理内保外贷业务登记手续的,可参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对部分非银行机构内保外贷业务实行集中登记管理的通知》(简称“15号文”)的相关规定。

“29号文”第29条规定:外汇局对跨境担保合同的核准、登记或备案情况以及本规定明确的其他管理事项与管理要求,不构成跨境担保合同的生效要件。即当事人签订的内保外贷合同不以外汇局的核准、登记或备案为生效条件,但违规主体可能面临监管部门的处罚。

例如,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官网上公布,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期间,民生银行太原分行在办理内保外贷签约及履约购付汇时,未按规定对债务人还款资金来源进行尽职审核和调查。该行上述行为违反《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及第二十八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207万元人民币,并处罚款160万元人民币。

2023年6月1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近日公布的外汇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外管检〔2023〕11号)显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存在擅自提供对外担保行为,未按规定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行为。违反了《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14〕29号)第十二条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相关规定,违反了《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汇发〔2012〕38号文印发)第四条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决定对该分行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0.44万元,处罚款人民币1175万元。

除了以上两个典型案例外,内保外贷也一直是外汇局处罚的重点,2022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官网公示了10例银行外汇违规典型案例,累计罚没5215.6万元,其中内保外贷占比最高。2022年6月,友利银行北京分行因“内保外贷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北京银保监局给予9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2年9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官网公示了10例银行外汇违规典型案例,累计罚没5215.6万元,处罚金额最大一笔达到4266.16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