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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自卫队概况

2024-10-18 02:32 来源:冷丁网 点击:

日本自卫队概况

日本自卫队(The Japanese Self Defense Force),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至今,日本的国家防卫力量,成立于1954年7月1日。根据日本宪法第九条规定,日本放弃与他国以军事手段解决争端的权力,因而自卫队在名义上不是军事组织,但实际上的功能等同它国的军队。自卫队包括日本海上自卫队、日本陆上自卫队和日本航空自卫队三个军种,由日本防卫省统筹管辖。

在"质重于量"和"海空优先"的建军方针指导下,自卫队已发展成为一支装备精良、训练有素、作战能力较强的武装力量。由于日本是资源匮乏的岛国,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资源几乎都依靠进口,而且与周边国家有诸多海上领土的争端,因此日本把海上自卫队作为优先发展的力量。目前,日本海上自卫队已经是世界第二、亚洲第一的常规海上力量。

截至2013年,自卫队总兵力约24.7万,其中陆上自卫队15.1万,海上自卫队4.5万,航空自卫队4.7万,共同部队1200余人,统合幕僚监部和情报本部人员共约3000人。其军费开支排名世界第五,为593亿美元,约占其GDP的1%。日前,日本防卫省决定将在2015年的财年预算中,申请创纪录的5.05万亿日元经费,预计将对"离岛防御"投入更多的财力。

形成历史

日本自卫队队标

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时,日本政府开始组建准军事武装警察预备队。

1952年,成立海上警备队。

1954年7月1日,日本政府成立防卫厅及日本自卫队。

冷战时期,日本自卫队主要根据日美安全保障条约辅助美军行动。

1990年代之后,日本自卫队逐渐开始增加独立军事行动,并开始向海外派兵参与任务。

2005年11月22日,日本最大的执政党自由民主党在东京举行建党50周年纪念大会,并正式公布了其提出的宪法修改草案。草案的核心内容是抛弃了现行宪法中日本不得拥有陆海空三军等武装力量的规定,要求将日本自卫队升格为“自卫军”,并规定“自卫军”可以为“确保国际和平而展开国际合作活动”。

2006年3月27日,日本自卫队成立统合幕僚监部,开始执行新的作战体制。此前,陆海空三个自卫队分别由各自的幕僚长(相当于参谋长)分别进行指挥,同时辅助防卫厅长官工作。在新的体制下,各自卫队的幕僚长将辅佐统合幕僚长指挥部队。

2006年6月20日,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正式宣布从伊拉克撤出陆上自卫队,但他同时强调将扩大航空自卫队在伊拉克的活动范围,承担更多的责任。

2007年3月28日,陆上自卫队的中央快速反应部队正式成立,由反恐特殊作战部队、机动部队第一直升机团和国际活动教育部队组成。

法律限制

日本自卫队

根据日本1947年的《和平宪法》,日本须放弃以战争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并且禁止日本有任何军事建制。其中第二章第九条,关于“放弃战争”的表述共有两段:“日本国民衷心谋求基于正义与秩序的国际和平,永远放弃以国权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或武力行使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和“为达到前项目的,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日本的军事实力只能维持在自卫所需的水平,总兵力不得超过10万,军舰数量不得超过30艘,总排水量不得超过10万吨,不能拥有航母及核潜艇,作战飞机数量不得超过500架,不得拥有远程轰炸机,不得发展弹道导弹技术。

因日本国内有民众要求须因应周边局势,如北朝鲜核武威胁及中国军事力量提升,有应适当修改《和平宪法》第九条,以及将自卫队“升格”成“自卫军”的呼声。2012年2月,日本最大执政党自民党提议修改宪法,将日本“自卫队”升格为“自卫军”。

最新动态

折叠

海外派兵

“9·11”事件后不久,借美国对阿富汗动武之机,日本国会于2001年10月通过了有效期为两年的《反恐特别措施法》,为日本向海外派兵提供了法律依据。《反恐特别措施法》扩大了日本向海外派兵的范围,将日本自卫队的活动范围扩展到所有国际公海、上空和有关国家同意的外国领土。此外,根据这一法律,日本政府在采取反恐措施时不必经国会批准,而是以召开临时内阁会议的形式作出决定即可,但须在采取行动后的20天内报告国会。

2004年,日本陆上自卫队首批主力部队分乘25辆军车,跨越科威特和伊拉克边界进入伊拉克。这是二战后日本自卫队主力部队首次进入海外一个战斗尚在继续的国家,表明自卫队已经改变了“自卫”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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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据点

2010年7月7日,日本自卫队首个海外正式活动据点的开设仪式在东非吉布提举行。该据点配有司令部办公楼、宿舍及巡逻机机库等设施,开设目的为在索马里海域开展打击海盗活动。自卫队租用了吉布提国际机场以北约12公顷的土地建造了该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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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用武

按照武器使用原则,只有当别国军队对派驻海外的日本自卫队实施武装攻击时,自卫队员可以使用武器还击,除此之外的任何场合,日本自卫队队员的身份都是非职业军人,不允许使用武器。2011年日本民主党政府举行内阁、外务省及防卫省三方的联席会议,基本确定将在2011年年底之前完成对相关法律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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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自卫队升格成“国防军”

自卫队的目的是维持日本的自我防卫能力,而踏进21世纪后,自卫队对于海外军事任务的参与愈来愈积极,除了参与了2002年阿富汗战争后的维和任务外,自2004年1月19日开始驻扎于伊拉克萨玛沃,协助美伊战争后的重新兴建与安全维护。此一类似向海外派兵的行动遭到日本国内外部分组织和群众的疑虑,受到批评和抗议。日本国内亦有民众要求须因应周边局势,如北朝鲜核武威胁及中国军事力量提升,存在有修改日本宪法的呼声,以及将自卫队升格成“国防军”。

2012年11月21日,被认为是日本下届首相“最大热门”的自民党总裁安倍晋三发布该党竞选纲领,声称欲在钓鱼岛常驻公务人员的同时,还提出要修改“和平宪法”,赋予日本集体自卫权,大幅扩充军事预算,提升自卫队为“国防军”。“修复日本”,这是自民党“政权公约”(即竞选纲领)打出的口号。据日本时事通讯社报道,安倍晋三21日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自民党竞选纲领。纲领以灾后复兴、经济再生、教育再生、外交再生、生活再生为五大支柱。在外交安保方面,纲领提出“要使集体自卫权的使用成为可能”,设置“国家安全保障会议”,提升自卫队地位使其成为“国防军”,大幅扩充军事预算,扩充自卫队人员和军事装备,加强海洋安全保障,完善“领海警备”等。